第四章 被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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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陌寒哥哥,我喜欢的是你,我不要嫁给别人,我只想嫁给你。”

    “你的心意我知道,玥妹妹,我林陌寒发誓,今生今世只娶你一个人。只要你愿意,我带你远走高飞。”

    “我愿意,我当然愿意,只要能和陌寒哥哥在一起,去哪里我都愿意。”

    “那好,明日戌时五刻,我在倾城江码头等你,我带你远走高飞。”

    “玥妹妹,我带你远走高飞。”

    “玥妹妹,我带你远走高飞。”

    “我带你远走高飞——”

    “去死吧——”

    “呼——”唐玥从梦中惊醒,心跳急促,她捂着胸口深深喘了几口气。

    以前的她和林陌寒立下的誓言突然浮现在梦中,差点把她下个半死。

    那种窒息感比她死前中了那一剑还深刻。

    她一直坚信男人的嘴,骗人的鬼,什么花言巧语,还不都是让你死心踏地地滚。

    以前她就见过一个被男人的花言巧语哄得团团转最终惨死的傻子,如今又见到一个。

    真不知道是不是她运气太好,经此之后,她对男人的讨厌又多了几分。

    “你醒了?”就在她对两个傻子无语时,一道爽朗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她不紧不慢地侧过头,看到一位男子走了进来。

    他身穿一袭白色两金刻花锦服,一顶玉冠束发,剑眉凤目,一举一动温文尔雅,清风带笑,气质不凡。

    看到眼前的俊男,她只想说一句:又是一个害人害己的妖孽。

    她撑着床榻坐起,背靠着床栏问,“敢问公子,我为何会在这里?”

    文逸轩放下食盘,端起食盘里的瓷碗,撩了撩衣衫坐在她身前,不紧不慢地娓娓道来,“昨日你昏倒在我的马车前,我就把你带过来了。

    想想当时可真是惊险,你从半路直接就冲了出来,若不是我的车夫反应快,及时勒绳,你可就没命了。”

    “车祸?”唐玥回想起当时的情况,昨日她跑出林子,见有一辆马车停在道路中央,便打算上前问路,没多想直接就冲了上去。可还没迈出几步就口吐鲜血,世界天旋地转,再醒来时就在这里了。

    想必当时是她大脑迷糊了,竟然将正在行走的马车看成是静止的,真真是不要命了。

    所幸,这一次遇到的不是见死不救之徒。

    “多谢公子救命之恩。”她拱手道谢。

    “不必客气,举手之劳而已。”文逸轩乘了一勺药,低下头吹了吹,然后递到她的唇边。

    看到文逸轩的手,唐玥先是一顿,接着赶紧接过勺子,浅浅一笑道,“不必劳烦公子,我自己来就行。”她受不了一个陌生男人喂她吃药,即使对方是她的救命恩人。

    文逸轩手一顿,然后灿烂一笑,将碗递到她的手中,“是文某唐突了。”言行举止儒雅有礼。

    唐玥经昨日一遭,不由自主地会将遇到的两个妖孽做对比,相比之下,对眼前的男子有那么一点点的好感。

    “在下文逸轩,敢问姑娘芳名,家住何处?”

    “唐月月,广头唐,月亮的月。家住丰都郊外。”唐玥端起碗将碗里的药咕噜噜一口喝完。

    虽然对方救了她,且就目前看来对她也没有什么恶意,但该提防的还得提防。

    “那姑娘为何只身一人在外,还受了这么重的伤?”

    唐玥放下药碗,开启了表演模式,立马弱女子附身,“小女子和家中哥哥一同前往建安天禹城寻亲,可半路遇到土匪抢劫,

    土匪抢了我们身上的银子后还不罢休,他们杀了我哥哥,要把我抓去做他们压寨夫人的丫鬟,我不愿意,趁他们不注意跑了出来,然后就遇上了公子。

    我身上的伤就是土匪打的。”说着还啜泣了几声,简直表演得绘声绘色。

    弱女子进城寻亲遭遇抢劫这种桥段,用于解释她挺着受伤的身体冲向马车的行为再合适不过。

    如今她这副装扮,当个压寨夫人不太可能,当个压寨夫人丫鬟倒还合适。

    “原来如此,姑娘既然无处可去,不如先在此住下,将伤养好后再走也不迟。”文逸轩似乎相信了她的说辞。

    “那就劳烦公子了,公子的大恩大德小女子小女子感激不尽,小女子以后一定加倍奉还。”

    善于转变身份隐藏,因地制宜,争取活命的机会,这是她作为特工必备的技能。

    虽然不知道这位男子是何身份,但以她看人的经验来看,必定不低。

    他穿着打扮不是普通人家能支付得起的。还有他的一双手,手指细如葱白,美甚女子,而指腹有细茧,是弹琴留下的。

    细看他的手掌心,有不同于指腹的老茧,是常年使剑之人才会有的。

    种种迹象表明,这名男子不仅是位富家公子,而且武功还不弱。

    这样的人,极其危险,她不想过多接触。

    看来,此处不能再留。

    “姑娘不必客气,文某并非施恩图报之人,既然你昏倒在我的马车前,文某岂有不救的道理。举手之劳,姑娘不必记在心中,好生修养便是。”文逸轩说完起身端起食盘就要走,“那姑娘好生休息,文某就先走了。”说完离去。

    文逸轩走后,她从床上爬起来,梳洗了一番。

    许是见自己衣衫褴褛,文逸轩给她准备了一套衣服——浅紫色百蝶穿花留仙裙,还有一些精致的饰品。

    一番梳洗打扮后,她在铜镜前打量了一下自己。

    此刻的她,与从前的傻白甜恋爱脑老大妈大小姐已经判若两人。

    她本来就长得好看,只是以前的她一点审美能力都没有,打扮得很俗气。

    一张倾城美颜被抹得像个红屁股,穿的也是五颜六色不堪入目,艳俗花哨得像个卖萌小丑。

    如今,将脸上的脂粉洗掉之后,反而把她好看的容颜显现出来。

    铜镜里的她,眉不画而黛,一双美眸若璀璨星辰,唇瓣浅淡似初开樱花,脸色苍白,有几分弱柳扶风之态。

    此刻,若是不熟悉她的人见了她,恐怕都认不出她是唐家小姐。

    梳洗换装完毕后,她穿上衣服从窗户爬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