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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除暴安良

作者:排骨面加蛋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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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森整理缴获的战利品,他从领头的混混身上翻出来一把匕首,一个金戒指,还有一个成色不错的玉佛吊坠;从两个干活的混混身上翻出一把斧头和一支异常锋利的小囊子。小囊子就是刃长要比匕首还要短的短刀。三个人身上零零散散的一共找到四十多块钱。

    林森接着刚才的问题,

    “你们还没说为什么会被他们抓去的。”

    大棍子回道,

    “我听说南市有个外号叫老洋炮的人会做枪,就想去找他买枪报仇。可是没想到枪没买着,就被这些混混给抓了。”

    林森抬头看了他一眼,

    “你跟他说买枪去干什么了?”

    大棍子看了小豆子一样,小豆子不好意思的挠挠脑袋,

    “当时他问了,我正想着拿了枪就去杀了刘老四,就顺嘴说了。”

    林森眼睛紧盯着他,

    “你的一句话差点就送了你自己和大棍子两条命!要不是我今天正好碰到,现在你们已经被活埋了。”

    小豆子和大棍子脸色发白的对视了一眼,都不由得有些后怕。林森想让他们记住这个教训,就郑重的对两人说,

    “做大事要沉住气,管住嘴,你们想要报仇,就得先稳住自己,今天的事就是一个教训,以后记住吧。”

    看他们都点头记住了,林森突然想到了一件事,

    “大棍子,你们出去买枪你妈知不知道?刘四爷的人会不会去你们家找你妈的麻烦?”

    听了他的话,两人脸色大变,三个人急急忙忙的往回跑。也幸亏三个人跑的快,刚刚把大棍子的妈妈带出家门不远,就看到一大群混混手里拿着刀枪棍棒向这里赶来。三人连忙带着大棍子妈妈躲起来。这群混混先是在屋里一顿打砸,发泄了一番火气,接着干脆又一把火烧了他们的房子。三个人手忙脚乱的按住要冲出去和他们拼命的大棍子妈妈,终于等到他们离开了。

    大棍子妈妈看着自己的家被烧成了一片废墟,慢慢的瘫软在门前。这时候的穷苦百姓,一个遮风挡雨的家就是他们最后的避风港,现在一切都没了,他们转眼间就从平常的百姓变成了街上的乞丐。大棍子也在搂着他妈妈掉眼泪,小豆子更是觉得都是自己连累的他们,心中愧疚不已。

    这时林森知道不能任由他们哭下去了,

    “好了,房子烧了以后再盖,只要人没事就好。大棍子,把你妈妈扶起来,咱们换个安全的地方先安顿下来。”

    有了林森这个主心骨,小豆子就帮着大棍子把他妈妈扶了起来,几个人在远离南市的城西赁下一间屋子,先住了下来。林森把从混混身上搜来的四十多块钱都留给了他们,这些钱应该够他们生活一段时间的了。

    林森又回到了六国饭店查看情况。之前在树林中虽然跑了两个人,可是林森只是躲在树后开枪,一直也没露面,所以他也不担心会被认出来。这时的六国饭店明显多了很多的混混,刘四爷之前没防备别人会对自己动手,是因为他欺压的都是普通百姓,就算有人想要反抗,也只会用刀枪棍棒一类的冷兵器,从来还没有遇到拿枪的对手。因此,听到手下回报,说是有人用枪杀了自己三个手下,救走了两个要找自己报仇的小子,这警惕性一下子就提起来了。

    他召集了大半的手下在六国饭店保护自己,又联系上警察局里的关系,请他们派人去抓杀了自己手下的凶手。林森看六国饭店已经没有下手的机会的了,就转身离开了。刘四爷惶惶不可终日的躲在六国饭店里,等着警察传来消息。可是六国饭店毕竟房间有限,还有许多其他的客人,也不能让刘四爷占据了整个酒店。而且这个地方平时生活享受很方便,但毕竟不是自己的地方,让刘四爷很没有安全感。所以没过两天他就带着大批的手下回到了南市的老宅里。

    林森也去他在南市的老宅观察过,可是这里毕竟是刘四爷经营已久的老巢,想要对他下手非常困难。既然如此,林森也没着急,他回去继续忙自己的事情去了,暂时把这件事情放到了一遍。大棍子母子和小豆子的生活已经恢复了平静,林森带去了刘四爷的信息,叮嘱他们先安心生后,以后自然会有机会报仇。

    刘四爷摆出一副缩头乌龟的样子过了些日子,可是警察局一直也没抓到杀了自己三个手下的凶手,自己派出去的兄弟也没找到那两个被救走的小子的下落。他就有些侥幸心理,觉得当初杀人的枪手可能是路过的江湖人物,出手救了那两个小子的性命。于是憋了些日子的刘四爷又开始恢复以前的生活,带着手下的混混们招摇过市。

    这些天躲在家里,已经让他的名声有些受损,如果继续躲下去,自己的名声就真的毁了。没了名声的混混谁也不会再拿他当回事,所以即便是有些危险,刘四爷也得大摇大摆的给别人看看,自己没怂。当然,经此一事,他身边的保镖多了一些,而且身上也开始带枪了。

    此时的林森却没有兴趣去理会他了,上次天津武行和西北红拳发生冲突,少林武馆在其中帮了红拳传人很多,现在事情已了,洪拳专门派人上门道谢来了。来人中除了两位红拳前辈,还有几个年轻的弟子,其中就有三场比武中最后上场的白衣年轻人。这位红拳高手名叫阎宇,是西北红拳年轻一辈中的代表人物。

    林森做为少林武馆年轻一代中的第二高手,这些天就陪着几位红拳来客逛逛天津城,也和他们交手切磋一下功夫。自从学艺以来,林森没有一天放下过功夫的练习,横练功夫已经小有所成,少林的擒拿手也有了几分火候。在切磋中除了这个阎宇,与其他的对手都能做到互有胜负。而这个阎宇,却已经不是年纪能限制住功夫的人物了。

    林森几次败在他的手下,却更佩服他,阎宇也对这个小小年纪就身手不凡的少年很有好感。阎宇胜在武艺娴熟,实战经验丰富,在力量和速度上相比林森并没有多少优势,而且林森今年只有十六岁,身体还没有长成,阎宇相信这个少年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日后的成就不可小视。

    他们在天津待了半个多月,除了专程上门感谢少林武馆的帮助,也是两位红拳前辈带着弟子们历练江湖的一站,之后还要去拜访其他门派,体会多种功夫的技法。林森在这短短的半个多月里,和阎宇建立了深厚的交情,因为除了开始的两天,林森几乎天天要和阎宇对战几次,虽然连连战败,却也没有打消他实战的热情。等到他们要走了,林森依依不舍的送别阎宇,

    “阎大哥,也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再见,我还真有些舍不得你。”

    阎宇也很喜欢林森百折不挠的精神,

    “江湖路远,我们有缘自会相见。好了,告辞了。”

    看阎宇一副江湖豪侠的样子,林森也只能点头送别了这位新交的朋友。

    半个多月下来,一直也没事发生,刘四爷就把对外面的防备放下了。他开始固态复萌,色心又起。这次他看上的不是什么良家妇女,而是一个刚刚死了老公的女混混。这个女混混有个外号叫城南一枝花,她的丈夫孟二狠也是一个有名的大混混,这个孟二狠因为之前与别的混混斗狠,在自己的肚子上插了两刀出的名,没想到这两刀也让他落下了病根,没过几年就旧疾复发一命呜呼了。孟二狠死后,一枝花用他留下的积蓄在城东的买下了一个独门小院,靠着他当年的名声在混混中混日子。

    刘四爷出了名的色中饿鬼,娶了几个姨太太还不安分,现在碰上这个风骚入骨的一枝花,就像是一只偷吃了咸鱼的老猫,日思夜想的想要跟她再续前缘。可是之前一直防备着别人的暗算,每次去会这一枝花都匆匆忙忙,不能尽兴。可是半个多月过去了,一直都没事发生,他也就把防备慢慢放下了。

    林森送走了阎宇一行人,就又有时间开始琢磨刘四爷了。林森小心的盯了他们几天,就发现了这个老流氓的行踪。俗话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刘四爷食髓知味,这天又带着两个心腹来到了一枝花位于城东的家。

    就在刘四爷色欲熏心去偷小寡妇的时候,林森也跟在他的身后来到这里。林森没管两个守在门外的混混,从房子的后墙翻进了院里,他小心的摸到窗口听着里面的声音,两个人还没开始办正事,正搂在一起互诉衷肠。他用之前从混混身上得来的小囊子划开隔壁的窗户,然后轻手轻脚的摸进了屋里。

    刘四爷正抱着日思夜想的一枝花,嘴里一边说着,

    “想死我了宝贝。”

    一边撕扯着她的衣服。一枝花也半推半就的随他折腾,突然背对着房门的她感觉刘四爷的身体一僵,手上的动作也停下来了。她一面回头查看,一面说着,

    “死鬼,怎么停下了?”

    这时林森一手挑着门帘,一手举着一把左轮手枪对着二人,看一枝花回头看了一眼就吓得缩进了刘四爷的怀里。林森用枪口比了比她,一枝花会意的离开了刘四爷的怀抱。刘四爷此时心中后悔不已,要不是自己出来偷情,也不会就带了两个人在身边,此时就不会被人抓到机会摸到身边了。

    他看着林森稚嫩的面孔,一只手悄悄的摸向后腰,嘴里一边说着话吸引林森的注意力,

    “小兄弟是哪路的好汉呀,有什么要帮忙的尽管说话,能不能先把枪放下,别走火了。”

    林森没有阻止他的动作,笑眯眯的看着他说道,

    “刘四爷,你猜是你拔枪出来快,还是我扣扳机快?或者你猜我的枪法好不好,能不能在这不到三米的距离打中你呢?”

    刘四爷摸向后腰的手一下就停住了,他强笑道,

    “这位兄弟是真爱逗乐,您老有什么事啊?”

    林森用枪口比了比,

    “慢点啊,把枪掏出来,我的胆子可小,一害怕就哆嗦,你可别吓唬我。”

    刘四爷无奈只能慢慢的把后腰上别着的枪掏出来,手拿着枪管把枪递向林森。这是一只崭新还带着烤蓝的毛瑟C96,也就是正宗的德国原产驳壳枪。驳壳枪深受众多军阀土匪的喜爱,德国原产的毛瑟手枪,一般情况下有钱都买不到,也就是在天津这样洋行众多的大城市,才能让他们这些混混买到这种好枪。

    林森站在那里没动,冲旁边的桌子努努嘴。刘四爷只能把枪放到了桌子上。林森从身后的包里掏出一捆绳子,扔给了一枝花。

    “劳您驾,帮忙把四爷捆起来吧。”

    看着指向自己的枪口,一枝花哆哆嗦嗦的拿起了绳子,开始捆起了刘四爷。这时刘四爷开始提高声音,

    “小兄弟你有嘛事倒是说话啊,别老拿枪指换我啊?”

    林森看着他笑了一下,

    “你想叫门外那两位兄弟进来就大点声,这点声音他们怕是听不见啊。”

    刘四爷本来就在暗自忧心怕守在门外的兄弟听不见,此时见林森已经点破了,索性大声的呼唤起来。此时自己已经落到了人家手里,若不反抗,生死都得人家说了算了。刘四爷也是江湖上混出了名声的人物,怎么肯生死尽操人手呢。

    林森制住他们之前已经看好了这个房子的环境,知道门外的人进来得过两道门,此时刘四爷已经控制住了,剩下一个女人也没什么威胁。他上前紧了紧他身上的绳子又堵住了他的嘴,然后把他推到在地。顺手拿起桌子上的驳壳枪插进腰带里,用手里的左轮指着一枝花,让她出去吸引两个青帮混混的注意力。一枝花颤巍巍的走在前面,林森随手拿了个麸皮枕头跟在她的身后。

    守在门外的两个青帮混混听到老大叫自己进去,推门就进了院里。他们还没意识到危险,刚刚推开外屋的大门,一枝花就迎了出来。看见面带惊慌衣衫不整的一枝花,走在前面的混混已经意识到情况不对,连忙手伸向后腰拔枪。

    就在这时,林森从一枝花的身后闪出,用麸皮枕头挡住枪口“啪啪啪”的就是三枪,打头的混混头胸中弹,慢慢的软倒下去。前面的混混挡住了林森射界,后面的混混连忙趁机掏枪。林森反应很快,他扔了手里的枕头,上前一步侧踢在中枪混混的胸口,尸体砸在了后面同伙的身上。啪的一声枪响,声音不大。原来是被砸到的混混混乱中开枪打在了同伴的尸体上。看地上的混混正在挣扎着推开身上的尸体,林森一脚踩在尸体上把他压住,手里的枪已经伸进了正要大声喊叫的混混的嘴里,毫不犹豫的开了一枪,鲜血脑浆涂了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