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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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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回去后,我托着腮帮子,双眼盯着烛光想了好久都没想通陈小娴到底看上了我哪点。

    “你说这是为什么呀?”

    阿不在床上痛苦地翻了个身,“小姐,你再念叨天都要亮啦。”

    “你说,我跟林子昂有哪点相似啊?哪点啊?”我摇摇头,“你说这是为什么呀?”

    阿不怪叫了一声,直挺挺地从床上坐了起来,黑着眼圈道:“好吧小姐,阿不就陪你把这事情想通了再睡觉。”

    “不用不用,你自己睡觉吧。”我说。

    她不停地挠头发:“可,可是……”

    “我想到了!”

    “什么?”

    “陈小娴是因为受到打击而患上了缺爱症,所以这个时候谁关心她,她就会觉得谁对他好,然后她就会很快喜欢上这个人。但等她冷静下来以后,她或许就会明白原来自己只是一时冲动而已,也就是说我现在只是一个替代品而已……”

    阿不似懂非懂地瞪着我,“好像有点道理。”

    我伸了个懒腰,“好了,睡觉吧。”

    她很哀怨的看着我,“偏偏现在又不想睡了。”

    “嗯,那你再替我想想,我先睡了。”

    二天睡到快吃中饭时才被仁金大妈叫起床。

    到了客厅,见一桌子的人都在巴巴地等我一个,有些不太好意思。

    入座后见到饭桌上的菜肴要比平常丰盛很多,心里有些诧异,便问道:“咦,今天是什么好日子?”

    “当然是好日子啦。”巴图一边帮大家倒酒一边说道:“今天是我们塔姆族人的春耕节。”

    “春耕节?”

    “是啊,春耕节一过,就意味着风雪天气的结束,塔姆族的人们又可以出外劳作放牧咯。”他举起酒碗,“来来来,我们先干上一杯。”

    我们被巴图快乐的情绪所感染,纷纷举起酒碗,“叮当”的碰碗声响成了一片。

    “春耕节”是塔姆族一年之中最重要的节日之一,其地位相当于汉人的元宵节。巴图告诉我,夜幕降临之后群马镇的神庙面前将生起一堆堆的篝火,到时候大家喝酒吃肉,载歌载舞可热闹了。

    我听了,兴匆匆地跑去找林子昂,美滋滋地想这么好的氛围是多么适合培养感情呢。不过失望的是林子昂很抱歉地跟我说不行,理由是东煞人知道今天群马镇的人会彻夜狂欢,很有可能会来个突袭。

    我说:“成成成,你现在就是解放军叔叔,大家狂欢你们站岗。”

    “解放军?”

    “反正是夸你就对了。”我冲他笑了笑,叹了口气道:“那我明天再来找你吧,自己小心点。”

    “嗯。”

    “嗯一声就算完啦?大过节的呢。”

    “啊?”

    “亲亲……”我递脸给他。

    他单手握拳放在唇边轻咳了一声,冷峻的脸上露出一丝窘迫,我白了他一眼,“又不是一次!快点啦。”

    他嗯了声,探头过来,双唇刚触到我的脸颊,突然听见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两个人均被吓了一大跳,忙朝反方向跳了开去。

    来人是大金铁骑营的大将军黄定邦,此人五十多岁,虎背熊腰,一双眼睛大如铜铃炯炯有神,最有意思的他的眉毛,又黑又浓不说,还顺着眉角一直长到了额头。黄定邦穿了一套铜色盔甲,走路呼呼带风,看上去活脱脱就一个张飞再世。

    “子昂啊—”他风风火火地边叫边走了进来,见到我之后愣了愣,“这位是……”

    “回将军,这是我表弟杜康。”

    黄定邦上上下下得将我打量了几遍后,问道:“几岁了?”

    林子昂抢着帮我答道:“快十四了。”

    他眉头皱了皱,“十四岁好歹也是个大小伙子了,怎么还瘦得像小鸡子似的?不然也来军中锻炼锻炼,跟你表哥好好学学。”他笑地豪情万丈,用力在林子昂的肩上拍了几下,突然咦了一声道:“子昂啊,你的脸是怎么回事,红成那样?”

    “没没……”

    我偷眼看了看林子昂,见他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心里直乐。末了,强忍住笑跟黄定邦道了别,出了军营后又傻呵呵地咧着嘴笑了一路。

    回到巴图家,还没进门就看到阿不正搓着手等在门口,见我回来便急匆匆地迎了上来。拉着我到一边压低了声音道,“小姐,不好了。”

    “怎么了?”

    “那个太守千金跑巴图家找你来了。”

    我四下打量了一下,茫然道:“在哪?”

    “正在里头等着你呐,不然小姐先避一避。”

    我说“切,还以为发生什么大事了呢……这有啥好避的,难不成她还能吃了我。”

    我走进屋子,陈小娴正在跟仁金大妈热络地聊着天,嗲嗲地一口一声大妈,还真有点像那么回事。见我进来便柔声道:“你回来啦。”我被她水汪汪的眼睛看得又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故作诧异道:“陈小姐怎么来了?”

    “今天是春耕节嘛。”她顿了顿,低下头去做娇羞状,声音又轻又柔,“人家想跟你一起过……”我听到此话,犹如被雷劈到外焦里嫩。心里暗自后悔刚才怎么就没听阿不的劝告先避一避。

    仁金大妈用很同情的眼光看着我。我脑中灵光一闪,突然想到了两个现有的资源、。心想,以类型来讲至少玄武朱雀跟林子昂比较接近,说不定她会看上其中的一个呢。

    便笑眯眯地对她道:“呵呵呵,那成啊,难得陈小姐赏光跟我们大家一起过节……对了陈小姐,我带你见见我的两位朋友。”

    玄武朱雀这时候正在房中盘着双腿席地而坐练功。被我一叫唤,急急睁开眼睛,玄武率先行礼叫道:“公主……”

    “公主?”陈小娴诧异地看着我。

    “呃?啊——他叫的公子——玄武你又口齿不清了,公子怎么老叫成公主?这两字区别可是很大的哟。”我使劲朝他们挤了挤眼睛,两人立刻会意不再说话。

    “陈小姐,这是玄武朱雀,两人都是大内高手,身手了得。”

    “玄武朱雀,这是津门太守的千金陈小姐。”

    双方都见过后,都转过头眼巴巴地看着我,等待下一步的指示。

    “陈小姐,玄武朱雀可是很优秀的哟。”我故意将“优秀”两字拖拉得老长。陈小娴却只是淡淡地嗯了一声,依旧用水汪汪大眼睛含情脉脉地看着我。我只觉得自己心像是被摘下来扔进了冰水里面,拔凉拔凉的。

    入夜后的群马镇果然如巴图描述的一样开起了篝火晚会,通红的火光将黑夜照得亮如白昼。人们聚在一起,个个都眉开眼笑的,不管是认识不认识的,碰了面总会很很热情地跟你打招呼。

    巴图说,今天的达拉夜市也将重新开市迎客了。他说达拉街是群马镇最大最繁华的一条街道,严冬的时候,达拉街会歇业一段时间,等春耕节一过就会重新开市了。在达拉街做生意的不单单是塔姆族人,还有许多周围国家和部落的人们。

    我有些好奇地问:“那会不会有东煞人?”

    巴图说:“以前有,后来跟大金交战以后就不让他们进来了,其他到群马镇来做生意的外国人需要有通行令才让进来。”

    我赶紧说,好啊好啊,快带着我们瞅瞅去。

    陈小娴柔柔地说:“原来公子也喜欢逛街啊,小娴也喜欢呢。”

    我心想,废话,有几个女人不愿意逛街的。嘴里却说:“也不是喜欢逛街,只不过去凑个热闹罢了。”

    陈小娴很乖巧点点头说了声“哦。”我这时突然有点佩服林子昂,不知道他平时到底是怎么应酬她的,我都有些拿她没办法。

    “陈小姐,你从家里出来随身应该带个丫鬟,路上也好有个照应。”阿不说。

    她抿嘴笑笑:“事实上,小娴不太喜欢被人跟着。”

    几个人边聊边走,巴图带着我们拐了个弯,眼前突然出现了一条灯火通明的街道,街上人来人往,大概是憋了一阵子没出门,每个人看起来都异常兴高采烈。

    街上卖的东西我都没怎么在长安见过,手工艺品,首饰品,还有各种各样塔姆族的小吃……琳琅满目的看都看不过来。

    只可惜身后跟了陈小娴,让我都没机会好好逛。

    比如,我只要在首饰上瞄一眼,她便会在我耳边柔声说道:“那个发钗小娴好喜欢哦。”又比如我拿了一条塔姆族的头巾看一看,她又会娇滴滴道:“小娴从小到大还没用塔姆族人的头巾呢。”几个回合下来,我心里已经渐渐有了火气。

    “本公主要好好逛逛街,你们两个替本公主好好看着她。”我将玄武朱雀拉到一边轻声嘱咐道。

    又偷偷跟阿不使了个眼色,阿不捂着嘴直乐。

    陈小娴好奇我们这样交头接耳,眉来眼去,刚问了个:“你们……”我便大叫了一声,“啊—小偷,竟敢偷本公子的东西,阿不—”

    阿不即刻回应道:“公子,我们追不追?”

    “当然追,快—”我拉起阿不的手就往前跑,陈小娴在后面叫得越大声,我们就跑得越快,七拐八拐地,跑地上气不接下气才停了下来。

    两人弯着腰双手支在膝盖上呼哧呼哧地喘气。

    “小,小姐,她追,追来了没有?”

    “应该,应,应该没有吧,有玄武和朱雀两人帮我们挡着呢。”

    两人歇了一阵等体力恢复了,兴致勃勃地开始逛街。我发现达拉街的夜市越到尾段人就会少一些,灯光也不像前面那段明晃晃的,但我毕竟顾忌陈小娴会寻过来,灯光暗一点倒反而觉得有安全感。

    一路逛着到了一档卖手工泥娃娃的摊位面前,看摊子的是个黑黑瘦瘦的老妇人,见我们对她的货物有兴趣,马上就热情洋溢地招呼起来。

    泥娃娃的样子都是按照塔姆族的小孩子的模样做的,我见到其中一个娃娃笑起来憨态可掬,咧着嘴巴,露出两枚小小的门牙,越看越觉得喜欢。

    便用蹩脚的塔姆族语言问她多少钱。

    “两个塔姆币。”

    “有点贵呢。”我摇了摇头。

    “你要的话可以给你便宜点。”老妇人很热情地说道,随即又问:“这位客人是外面来的吧。”

    “嗯,是的大妈。”

    “外地来的客人更要便宜点,就给一块塔姆币好了。”她一脸期待地望着我,让我于心不忍。

    “好吧,那我买了。”我掏了一块塔姆币出来给她,伸手去拿泥娃娃,却听见老妇人说:“等等,这个是样品,我拿个新的给你。”

    我见她在摊子后面拿了个同样的泥人,便满心欢喜地接过来,谁知道刚拿到手,听到“喀塔”一声,泥娃娃的头和身子竟然断成了两截。

    “啊—你弄坏了我的东西。”老妇人竟然马上变了脸色,用手指着我的鼻子一副非常生气的样子。

    这什么跟什么啊?明明就是她给我一个坏掉的东西。

    “大妈,你怎么不讲理?”

    “哎哟,你这个外地人太邪恶了,怎么可能随便弄坏别人的东西?”她突然揪住了我的衣服,大喊道:“大家快来评评理啊,这个外地人弄坏了我的东西想烂帐啊。”

    我的塔姆族语言本来就讲不好,加上此时又急又气,嘴唇哆嗦了半天愣是讲不出一句完整的可以辨别的话。

    围在周围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塔姆族的老妇人一脸愤恨,将黑白颠倒的事情跟周围的人说得唾沫横飞。

    “琳达阿姆,你的泥人向来不都是双份的吗?”

    人群中有个声音幽幽地说道,虽然音量不是很大,但却极有穿透力。那个琳达阿姆被人这样一说,愣了一下跟我一样下意识地去找寻声音的来源。

    这时,见到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从琳达的摊位后面搬出一个大箱子出来放在众人面前,从箱子里面拿出几个泥娃娃,淡淡笑了笑道:“大家看清楚了,琳达阿姆放在摊子上的跟放在箱子里的可不是货物哦。”他将泥人往地上轻轻一放,听见一阵稀里哗啦的声音,泥人的身子和头全部都分了开来。

    “哦,原来她是个骗子。”

    “她用坏掉的东西冤枉人,骗外地人的钱。”

    “……”

    周围响一片“嗡嗡”的议论声,老妇人琳达的脸一阵红一阵白,悻悻地放开我的手。先前替我出头的年轻人走过来跟我说道:“这件事情你认为要怎么处理?”

    从他口中说出来的竟然是很纯正的长安方言,我愣了愣,下意识地多看了他几眼。这人一身塔姆族人的打扮,有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和突出的五官,他微笑地看着我,等我回话。

    我叹了口气道:“算了算了,只要让她把钱还给我就行了。”

    那男人撇了撇唇:“琳达阿姆,你还不快点把钱还给人家。”

    我问了刚才替我打抱不平的男子的名字并对他再次表示了感谢,

    “我叫索文烈,下次有缘再见。”他又是轻轻一笑,转身走了,一会儿就消失在了茫茫夜色之中。

    过了一会儿,朱雀玄武陈小娴等人才赶到了。见我脸色不太好,陈小娴开始嘘寒问暖。

    我说:“没事,真没事……回去吧。”

    被老妇人一搅和,此时我对夜市已经没了任何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