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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出城

作者:橘子和秀秀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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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易斯倔强的看着詹森,“所以,你作为一个战士,已经失去了一往无前的勇气。”

    詹森的眼睛瞪了起来,里面布满血丝。

    “我已经三十五岁了,路易斯,人的寿命是有限的,我这辈子也不可能突破成为高级战士了。”

    路易斯声音忽然拔高,“不是这样的!人有一百年的寿命,就应该有一百年不间断的追求!”

    詹森的肩膀垮了下来,“我十二岁时,也是这样想。”

    他提起他的长剑,给路易斯看,“这把剑,跟随我二十年,我用它,斩杀过无数魔兽和敌人。”

    “你看,它伤痕累累,布满划痕,就像我自己一样。你能相信,这样的一把剑可以成为神器吗?”

    路易斯看着他,说道,“詹森,从我看见它第一眼起,它就是神器。”

    詹森笑了,“那是因为,你这小家伙,还没有见过真正的神器。”

    路易斯攥紧拳头,“老爹告诉我,真正的神器不是摆在王庭里,让众人瞻仰的装饰品,而是战场上,杀敌无数的武器。”

    “詹森,永远不要小看自己,你这样的人,我现在是需要仰望才看得见的。”

    詹森严肃起来,良久,才说,“谢谢你对我说了这番话,不过,你还是不能乱来。”

    詹森摆了个制止的手势,“我是为了大家好,惹怒了大公对我们都没有好处。”

    路易斯点点头,“我明白,但是……”

    “没有但是,走吧,我们要回去了。”

    路易斯垂头丧气地跟在詹森身后。

    路过一棵大树的时候,他忍不住充满怒气地挥了一剑。

    “砰!”

    一人合抱的大树倒在了地上,切口十分整齐。

    詹森诧异地回过头,“你觉醒了?”

    路易斯看着自己的左手,感觉十分陌生。

    那是什么感觉?

    一股热流涌进手臂,然后,力量和速度都极速提升。

    他看向旁边的断树,断树上的切面是斜向下的,十分平整,一点卡主的痕迹都没有。

    詹森大笑着走过来,“好小子,哈哈,我不得不承认,你觉醒的时间,比我早了两年。”

    他耸了耸肩膀,“看来跳跳鸡还有点用!”

    他推着路易斯向前走,“行啦,别发呆了,有的战士确实是忽然间就觉醒的,这虽然少见,但并不是没有。”

    路易斯一路懵懵懂懂地被推回了旅馆,直到卧室门被从外面关上,路易斯才一头倒在床,对着月光观察自己的左手。

    会不会是魔盒的作用?

    路易斯心里非常怀疑,毕竟当时自己可是晕过去了,改造阔剑需要自己晕过去吗?当然不需要。

    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魔盒也增强了自己的能力。

    路易斯回想刚才的感觉,发出一拳。

    他听见空气中发出轻微的气爆,这是力量与速度超乎常人的象征。

    路易斯看着自己的手,咧嘴笑了,“老爹,现在我是一名真正的战士了。”

    路易斯喃喃道,说罢,就躺在床上,沉沉地睡了过去。

    ……

    “路易斯,路易斯,快点起来,我们该出发了!”

    詹森的声音在门外响起,走廊里其他护卫整齐地站在两边,内心非常诧异。

    护卫长什么时候和那个小子关系这么好了,亲自叫他起床?

    有一个护卫想起自己第一次迟到,被护卫长狠狠揍了一顿,那时候自己也不过十五岁,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房间里的路易斯手忙脚乱地套上衣服,踩着皮鞋跌跌撞撞地跑到门口开门。

    “啊,万分抱歉,我睡过头了。”

    “走吧,丽塔小姐已经在马车上等着了。”

    詹森说完,转身下楼,其他护卫跟在他身后,陆续下了楼。

    最后一个人搭着路易斯的肩膀,“小子,有你的啊!”

    “啊?”

    路易斯不明所以。

    等下了楼,路易斯勉强整理好了衣服,跨上了自己的马。

    他的身高有五英尺又四英寸,骑马勉强够用了。

    詹森骑马和他并排前进,“路易斯,既然你觉醒了,那么我建议你和护卫队一起保护丽塔小姐。”

    路易斯明白他的意思,战士是需要实战来提高实力的。

    他点点头,“我的荣幸。”

    队伍沿着主街往南走,很快就到了南城门。

    一行人出了城,向着布拉马山行进。

    翻过布拉马山,就是尤坦王国的边城——洛克城。

    根据詹森所说,到了洛克城,他们还要乘坐大船,才能抵达尤卡吉尔。

    只不过,这一切都要等至少几个月以后了,毕竟布拉马可是尤坦王国南部,最大的山脉了。

    正是这座山,成为尤坦王国天然的屏障,让南方的国家,很难从南方攻打尤坦王国。

    相比于它横向绵延不绝的长度,詹森等人只需要翻越纵向的山峰,即便如此,也需要长达一个月的时间。

    除了詹森等人骑着的战马,队伍后面还跟着许多驮着补给的短足马,这些马身材矮小粗壮,虽然不适合上战场,但它们的耐力非常好,适合带着货物长途跋涉。

    据说,它们是普通的马匹和矮人族的小马生下的后代。

    穿过长长的林荫小道,在中午时分,詹森等人才到达了布拉马山脚下。

    女仆将食物送上丽塔小姐的马车,路易斯则跟着其他护卫,在马上大口吃着肉干和面板。

    詹森扔过来一个酒壶,路易斯接住,打开喝了一口。

    一股浓烈的辣意充斥着口鼻,路易斯感觉自己一瞬间变成了邪恶的喷火龙。

    “哈哈哈哈……”

    护卫们笑起来。

    詹森也笑着,促狭地看着路易斯,“小家伙,你的脸快烧起来了。”

    路易斯把酒壶还给他,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酒?”

    詹森拧开盖子,自己喝了一口,咧开嘴舒了一口气,“这是帕尔马主城的特产——烈焰酒。”

    “这可是帕尔马最贵的烈酒了,这样巴掌大的一壶,就要三枚金龙。”

    “嘶……”

    路易斯倒吸了一口凉气,三枚金龙,自己现在身上连三枚银狼都没有呢。

    这些权贵之家的人,可真是有钱,路易斯心里暗暗咂舌。

    詹森像是看出他的心思,说了一句,“等你成了中级战士,就知道,金子不是那么难得的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