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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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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平城被攻破的消息很快被送到了野蛮人高层长官鲁加的手里。

    但是鲁加并不关心,他随手把报告往桌上一丢:“几千人的民兵队伍小打小闹的事情还要向我报告,你们干什么吃的?”

    他更关心的是正面战场。

    距离他们和何笑军团对峙已经过了一个多月。这一个多月里,野蛮人的攻势毫无进展,反而被天元国打得又后退了数里。

    何笑稳扎稳打、不急不躁,他派遣了大量的工程部队修建工事。随着前军的步步推进,工程兵们在身后修建了大量的战壕和地堡,可以说天元国军队的每一步,都是用大量的物料堆积起来的。他们一步步地前行,像钉子一样牢牢占住自己脚下的土地。

    鲁加发起的几次进攻,在庞大的防御工事前都无功而返。

    这一切似乎让扎达二世失去了耐心。

    今天清晨,野蛮人军营迎来了一位新督军,他是扎达二世的长子,赤力国的大王子——扎布。

    扎布刚到大营就召集了前线所有将领,会上他并没有指责各位将军,而是转述了扎达二世的一句话:“战事停滞不前,是朕错估了形式还是用错了人呢?”

    这比赤裸裸的责骂更让鲁加心惊胆战。

    开战前,自己自告奋勇地要求担任前线总指挥,现在陛下这么说,是不是意味着自己已经失去了国王的信任。

    会后,鲁加找到了扎布王子,请安之后,他立即跪下请罪:“臣久战无功,让陛下忧虑了,臣有罪。”

    与普通野蛮人不同,扎布长相精致,身形匀称,更像是天元国的翩翩公子。他微笑着扶起鲁加,用充满磁性的声音温柔地说:“鲁将军不必自责,我在父皇面前说了,鲁将军身经百战,现在一时的失利不代表什么。我相信,父皇还是信任你的。”

    鲁加一下子感激涕零,他虽然平时为人粗鲁,但也知道这是扎布殿下向自己抛来橄榄枝。

    “微臣愿为殿下效犬马之劳!”

    “鲁将军严重了,我们都是父皇的臣子,为父皇效劳才对。”扎布脸上依旧挂着淡淡的微笑。

    “为殿下效劳就是为陛下效劳。”

    鲁加极为露骨地拍了一个马屁,但扎布看上去十分受用。

    “嗯,没事的话鲁将军加紧筹备吧,我希望你不要让我和父皇失望。”

    “是,微臣告退。”鲁加后退着出了扎布的营帐,他知道这一刻起,他和大王子捆绑到了一起,成为了一条船上的人。

    扎达二世有八个儿子,而其中大儿子扎布和二儿子扎德是未来皇位最有力的竞争者。

    照道理来说,皇位一般都是传给长子,但扎布虽然身为长子,却是一个私生子。

    他是扎达二世与一个普通民女私会后生下来的,后来那位民女在去世前,才拿出信物让扎布去找自己的父亲。扎布被承认王子身份的时候都已经过了十五岁。

    而二王子扎德是扎达二世的皇后所生,真正含着金钥匙长大。从小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把他当做皇位继承人来培养。

    可谁知道,忽然冒出来一个哥哥,让原本板上钉钉的事情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虽然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但面对着皇位,谁会谦让呢?

    扎布知道自己虽为长子,但出身卑微,又从小长在民间。于是他一边努力积攒战功,一边暗自培养自己的势力。自从他成年后,他就奔波于大小各个战场,有时候甚至自己亲自带队上阵,在军队中竖立起了很高的威望。

    扎德从小被培养得举止得体、心思缜密。他专攻治国之术,在父亲的熏陶下,身上也隐隐带着一层君王之气。赤力国的文官们更喜欢这位二皇子。

    两位皇子在通往皇权的道路上一直明争暗斗。

    这次扎布随军出征,就有着自己的打算:一是跟在自己父亲身边培养感情,二就是拉拢各个军团的大将,让他们成为自己的羽翼。

    看到鲁加这么上路,扎布心里也很满意,有这位第一勇士成为自己的伙伴,似乎皇位又离自己更近了一步。

    而被忽视的丰平城得到了一丝喘息。

    本来李巡认为,自己的偷袭会遭到野蛮人的报复。他日夜加紧城防,准备迎接野蛮人的进攻。

    可是出乎他的意料,野蛮人在丢了丰平城之后,只是象征性地反攻了一回。在李家军强大的火力下,攻城的队伍很快败退,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李巡敏锐地发觉,野蛮人的大部队现在被何笑牢牢的牵在前线,已经无心顾及西北后方的土地了。

    他马上下令自己的部队出城攻打周边的村镇,很快光复了一大块土地,随后他广发征兵令,让那些有心报国的义士们投奔自己。

    于是一大波被迫藏匿于山林的好汉们向丰平城涌来。

    这些好汉之前大多是平民,在野蛮人的侵略下,他们被迫啸聚山林,落草为寇。为了震慑敌人,他们给自己取了许多威风凛凛的称号。

    一个身高刚刚到南锦腰部的男子,自称自己是让人闻风丧胆的“摸着天”,要求南锦给自己一个大队长的职位。

    另一个自称“扫地王”的男子说他自己的功夫已臻化境,一套扫荡腿打遍天下无敌手。只是南锦看着“扫地王”的称号,总是想把他编入清洁队。

    还有什么“混世王”“活阎罗”“窜天猴”,五花八门的称号让人应接不暇。

    南锦哭丧着脸找到李巡,把名单往李巡手里一递:“大人,这帮活宝一个个都觉得老子天下第一,不好带啊。”

    李巡横了他一眼:“当初你不也是南霸天吗?现在成了南将军就看不起穷哥们了?”

    南锦脸上露出一丝羞色。

    “带着他们好好训练三天,再大的傲气也给磨没了。”李巡把名单重新还给南锦,“你先让雷霄给他们表演一套刀法,镇镇他们。”

    在李巡的命令下,雷霄在众好汉面前拔出朱雀刀,随意地展示了一下追光刀法。几个眼高于顶的壮士当场都闭了嘴。他们用崇敬的眼神看着雷霄,表示自己一定好好训练,并且指名雷霄做自己的教官。

    “这可是你们自己说的。”雷霄丢下一句话,自顾自地走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雷霄带着手下们给新兵一人浇了一头水,他站在这群落汤鸡面前冷冷说道:“立刻起来训练,我给你们一分钟时间集合,没到的训练量加一倍。”

    之后的三天里,新兵们每天都在雷霄魔鬼般的训练下苦苦挣扎,甚至听到“雷霄”两个字都会打哆嗦。

    他们不是不想换教官,但每次看到雷霄坐在角落里用一块鹿皮擦刀的样子,就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经过不断的吸收和训练,李巡手下的队伍迅速地壮大了起来。当初在山上的一千人军队很快变成了现在的一万五千人,在当地成为了一支颇有规模的武装力量。

    但是李巡并不满足。

    “要给正面战场造成影响,这点人还是不够啊。”李巡暗自思忖。

    但是附近能参战的士兵满打满算就那么多,在野蛮人侵略的初期,大量的百姓被残杀,西北地区的人员已经很少了。

    “数量不够,质量来凑,即使达不到稷下村的那种实力,也可以让他们练练鸳鸯阵了。”

    在李巡的示意下,通过了雷霄体能考核的士兵们开始练起了阵法,随着他们站位越来越准确,武器越来越熟练,配合越来越默契,这支新军慢慢地成长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