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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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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瘙痒甚者可加乌梢蛇、刺蒺藜。日久皮损色黯者可加丹参、当归。每日一剂,水煎至一碗,早晚分服。”

    陆可儿写完,想了想,手握毛笔,重新沾上墨汁,又写下另一个药方。

    “这是外洗之药。一日一剂,水煎两次浸洗或湿敷患处,每天两至三次。”

    将墨吹干,陆可儿将两张药方一并交给那男子,说道:“大叔,你就按这药方去抓药吧。这些药,都是普通药材,应该花不了多少银子。”

    男子接过两张药方,惊疑不定。

    “陆姑娘这药方精妙,就算是老朽也是开不出来的。这位兄弟,你今天实在运气,得遇名医呀。”孙觅行连连叹道,“还连诊费都省了。”

    男子闻言大喜过望,冲着陆可儿拱手谢道:“谢谢姑娘!俺叫张阿大,家住镇西石桥边。敢问姑娘家住何处?俺一定登门致谢。”

    果然古代的人还是纯朴的居多。上次是卫锦之,这次是张阿大,都想着登门致谢。

    “举手之劳,何足挂齿。”陆可儿毫不在意地摆了摆手,说道,“我给你开的是一个疗程的药,正好是十天的量。药用完后,你……你要么到品鲜楼去找我,我再根据你的病情再重新开药方。”

    “啊?还要医治?”张阿大有些吃惊。

    “你这是皮肤病中的顽疾,一个疗程无法根治。”陆可儿解释,“病情会有变化,药方自然也要变化。不过放心,你的症状会越来越轻,直至最后痊愈。”

    张阿大这才放心。

    陆可儿又交待了张阿大几句,让他平时适当地吃些生姜和辣椒,这利于他排除体内湿气。

    张阿大一一记下,然后由孙大夫亲自带着去如意堂的药房抓药。

    等处理好张阿大的事,在如意堂中寻到一个安静处,陆可儿这才将来意告诉孙觅行。

    “你要卖人参?”孙觅行有些惊讶,抚了抚胡须,说道,“金鸡镇隶属庐州西林县。这庐州境内山林密布,河道纵横,气侯温暖湿润。一条庐云山山脉横亘东西。山中生长着丰富的野生药材,被誉为启国的药材宝库。就连金鸡镇,也成为药材的集散地。人参在庐云山中虽然并不稀有,但能发现和挖掘出它的人并不多。你手上的人参,是在山上挖到的么?”

    陆可儿点点头,拿出怀中一直揣着的一个布包,打开后,露出里面的一根人参。

    孙觅行拿起它仔细端详,脸上浮现出一抹惊喜之色。

    “这是百年的老参。”

    “孙大夫,你看你们如意堂能出多少银子收购?”陆可儿问。

    孙觅行虽然专注于治病,但对于药材同样知之甚详。他斟酌片刻,说道:“如果是药材铺子收购,要便宜一点。放在医馆嘛,估计五……”

    “我看也就五两!”突然一道声音打断了他的话。

    陆可儿凤眸微眯,看见那李杰明负手走了过来,扫了一眼孙觅行手上的人参,不屑地说道:“这种品相的人参,随处可见。在我们如意堂,最多也就值五两银子。”

    孙觅行满眼不可置信:“李大夫,你可看清楚了,这是百年的老参,可不是新参,最起码也值五十两银子。”

    李杰明皮笑肉不笑地回道:“孙大夫,如意堂的药材可都是我在负责采购和管理,你是不是管得太多了?”

    “你……”

    “你说这人参是百年的,它就是百年的?莫不是你公私不分,为了帮这丫头,你假公济私,故意提高了价格?”

    “你……你血口喷人!”孙觅行气得胡子都颤动起来。

    陆可儿心中冷笑,脸上却不露声色。她平静地对孙觅行说道:“孙大夫,你也不要和李大夫争辩了。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这世上,可不只有你一个是识货之人。”

    李杰明心中突感不妙:“你……你什么意思?”

    “百年老参可遇而不可求。相信很多医馆和药铺都会争着收购。李大夫,你代表如意堂拒绝了我,拒绝了这百年老参,我自然要去其他医馆。哦,听说,金鸡镇新开了家悬壶阁,相信那里的大夫和孙大夫一样识货。”

    “喂,你……”李杰明心中有些着急。

    他自然识得这是百年老参。刚才这般歪曲事实,无非是为了压价。他想一个黄毛丫头,见识有限,逼一逼、骗一骗,她肯定会将人参低价卖给如意堂的。

    可他没想到这丫头如此精明,一点亏都不吃。

    想到这里,他对孙觅行愈发嫉恨。

    若不是这老家伙横插一脚,他就能低价收购这参,转手高价卖给那些达官贵人,自个就能大赚一笔。

    “告辞!”陆可儿却不容他再辩解一二,拿回孙觅行手中的人参重新揣进怀中,毫不犹豫转身就走。

    孙觅行看了李杰明一眼,摇头一叹,也转身走了。

    他还有许多病患要看呢。

    李杰明盯着孙觅行的背影,眼底的阴霾越发浓郁。

    悬壶阁开在镇东的临河街上,与如意堂相隔好几条街。

    此时已是下午未时,太阳蹉跌而下,渐渐偏西,阳光将陆可儿瘦小的人影拉长,投在青石板路上,显得孤单而寂寞。

    老姜头的牛车申时回去。若错过了牛车,陆可儿就只能徒步走回家了。为了赶时间,她挑了几条近路走。

    近路远离大街,尽是些背街小巷。里面住的居民也十分复杂,不时可见一些游手好闲的混混在路边游荡。

    陆可儿走到路边,悄悄地捡起一块坚硬的石头,藏在宽大的衣袖中。

    小巷尽头有一个转角。此时,那里藏了三个形容猥琐、流里流气的小混混。

    肥胖臃肿的林琴正抖着一身肥肉,和其中一个带头的小混混鬼鬼祟祟地说着话。

    “彪子,看好了,就是那个臭丫头。姨上午在菜场可是看得清清楚楚,她带去的鱼全都卖光了。如今她兜里可揣了不少钱。”

    “哟,这不是给咱送钱来了吗?弟兄们。”彪子一边剔着牙,一边吊儿郎当地朝其余两人挤了挤眼。

    那两人低声嘻笑道:“要不说咱为啥跟着彪哥混呢。跟着彪哥就是有肉吃。”

    彪子闻言心中十分受用。

    他们这三人游手好闲,平日里打架斗殴不务正业,因臭味相投,三人拉帮结派,寻衅滋事,自称金鸡镇三雄。

    “谢谢二姨记得彪子,给咱兄弟介绍这么一只肥羊。”

    说完,彪子透过墙缝打量着慢慢走近的肥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