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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人生伦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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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浣溪沙到临江仙,再到虞美人,望江南再到点绛唇,礼乐射御书数,能学的,孔圣推崇的虽不算精通,程同都学了个皮毛。

    “一开始也觉得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呢,”程同喝着萧宏准备的清茶,有了些悠哉的谈性,“就说这乐器吧,那年安西大旱,家里连同舅家都支应不上,师娘委婉的同我提了束脩的事情,没办法,她也有儿女要养,我一个不收,其他人也都各有各的不容易,总是难的。我一个人走在南堂大街上,看着街上大小商人们呼朋引伴的,那种纸醉金迷的装饰,那些雪白的容颜,妖娆的身姿,对于一个才十二的孩子充满了吸引力,我想我也可以,我识字会算。”

    “都揭了那座乐坊门上的贴准备进去做事了,刚好街边有一对父女当街卖唱,葛布青衣,素的不能再素的颜色,也像你现在这样穿着道袍,两个马扎子,面前一个竹篓,两人弹的是琵琶,唱的是南音。”

    仿佛回到了当时的那股情景里,萧宏能清晰的看见程同脸上的平和。

    “仿佛一个暮春的早晨,霏霏的毛雨默然洒在我脸上,引起润泽,轻松的感觉,新鲜的微风吹动我的衣袂,涓涓的东风吹来一缕缕饿了似的花香,夹带着些潮湿的草丛的气息和泥土的滋味。我想起了幼时坐在父亲膝头听他讲经的时光,惊觉舅家的困窘与混乱,就像那对父女,钱是很重要阿,但仅仅是钱也没有多大的意思,我也是在那时学起了笛子,当然是因为它的便宜方便,累了吹它,烦了吹它、欢喜时吹它、看见山水也吹它,就是这样认识了余唐。”

    “那后来你怎么解决困窘的,还有那对父女是特意这般做派卖唱还是别有心思?”

    程同笑着给了她一个脑崩,“你简直是个禄蠹,那对父女都是出家人,都很喜欢乐,他们从天南走到海北,凭琵琶和嗓子吃饭,街头也唱,高堂深院也去,立志要编出天下一等的好曲,那女郎酷爱写剧本,时下流行的《秋娘传》正是她所编。”

    “恨不能一见,你呢?”可有什么贵人相助的金手指?

    “我怎么,我在师傅院里做洒扫,直到第二年年成好了我被师傅荐入学堂,后面有了文名,也就一通百通了。”

    尽管他不愿意多透露,萧宏却能想象,文人以傲骨为傲,他由学生成为杂役,虽是充学费,其间受的奚落,让老师认可的努力自不必提,世间谁又比谁容易,好比刘玄,初见时血淋淋的獒拖过来就像一个破布娃娃,谁能想到他是这样体面烧包的一个人。

    推及自己,萧宏不由忘情,像萧如意抚慰自己一扬手拍了拍程同的脑袋。

    程同将水囊放在一旁,又吹起一阙歌,萧宏听出来了,是八声甘州,正想起曾经学到的柳永的名篇。

    “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渐霜风凄紧,关河冷落,残照当楼,是处红衰翠减,苒苒物华休。惟有长江水,无语东流。

    不忍登高临远,望故乡渺邈,归思难收。叹年来踪迹,何事苦淹留?想佳人、妆楼颙望,误几回,天际识归舟。争知我、倚栏杆出,正恁凝愁。”

    悠悠一曲,倒是心中块垒全消。

    “想来你就是余唐常说的那个萧宏,林夫人的义女?”程同直言看向她。

    这是这许久来他们两人头回谈及身世以及林熹的事情。

    “我可不是王家的公子,杨家的千金。”萧宏明知故问。

    “我信你人,必有你不可言说之处,这歌可是你所写,何其雅也!这若不是沉浸书香几十年,断写不出,”

    “不仅这个,便是那个芒种,也不是我所写,我在诗赋方面没有什么才华,不过些许识得几个字,这是外国一名叫柳宗元的名士写的。”

    “自本朝伊始,除了宫廷诗,大家还是认可文以载道,便是没有李太白那样天然去雕饰的才华,便是喷饭供酒也无碍,情真,便什么都有了。”

    “正是呢,阳春白雪也好,下里巴人也罢,能广为流传火起来的必然有过人之处。”

    “然而,这只能是我们私下的言谈吧。”程同促狭的笑笑。

    若要做文章应试,此时的朝堂必要文章华丽,歌功颂德,少不得在薛相那样漏斗一样的人身上挑出一样两样的闪光点来加以歌颂,还要附上自己的才华抱负,人生志向,最好再有几样拿得出手的功德品质,这便是一篇绝佳的简历了。

    “我不喜欢这样。”萧宏嗤之以鼻,“但我们终将这样,若是将这人生所有的丑恶都放到人面前,约莫除了大奸大恶的人大都不想存与人世的,不是出家就是死亡。”

    “正是这个道理了,真也罢,假也罢,我这样的一个有几分坚持的人站在这官场之上,哪怕没有多少作为,总能少几分罪孽。”程同自得的嘲笑着,又饮一口茶,有些为这世道愁苦的书生之气又升腾起来。

    “人生百年,难得糊涂,做几件于众人有利的事儿已可告慰这一生。”这是萧宏新近的想法,活在当下。

    车子就这样行了一天,一路上两人就这样瞎聊着,到了夕阳西下,人困马乏,一个驿站被众人包的严严实实的,像程同他们自然是没有福气住进去的,他们在官道边上的空场寻了个平坦少树的位置,停下扎营,锅灶刚支好,只见辛九郎高高兴兴的端着一个食盒过来了,他也随车住在旁边。

    “这真是豪门贵族做事讲究呢,这是谢景懋公子赐的虾酢和水晶炙肉,还有两盘素炒快食,这羊是刘公子带来的漠北羊,在京里可是有价无市。”

    “正好,我们的也快好了。”程同吸吸鼻子。

    凑着篝火,萧宏做的是鸡汤米干,鸡是这附近的乡人过来卖,程同花了一百文钱买的,到驿站洗剥干净了斩好,放在铜锅里熬了快一个时辰,因为火力够,汤汁乳白,再配上冬笋干,成块的姜、葱团,桂皮、一股浓郁的香味顿时弥漫开。

    萧宏将汤倒在另一个小一号的铜锅里,煨在火边,也不洗锅,直接将一把大茶壶里煨开的水倒入锅里,下入泡好的米干和新采的洗净的荠菜,一烫,俱捞出盛在红铜做的唐僧化缘的那种钵里,此时没有大碗,而旅途之中,想要不生病,莫过于吃热腾腾的汤面更好的了。

    钵上有竹编的套子,并不烫,想来同她一样的人不在少数,在当下,随便一个风寒,医药不便时足以致命,这样一个小钵能做碗做锅,不方便时一碗姜汤足以治好途中大半的风寒。

    淋入汤,撕几块熬好的鸡肉,配上绿绿的青菜,些许路边采的沙葱,香气扑鼻。

    因同路,萧宏也给辛九郎们盛了半锅汤,拆了半只鸡在汤里,撒上了些葱花,几人围坐在辛九郎车边,精致的食盒摆在地上,放着红红绿绿的菜。

    两个小童在伺候两人喝酒,因程同不喜欢,辛九郎便让他们拿着碗上车中吃,只有些许大酱和几个馒头,想来谢二公子不会顾及门客的仆人。

    两个书童不过十岁上下,白净透着机灵,是当下平民中常有的机灵孩子。

    将锅放下,她拉拉程同的袖子,程同转过脸笑问,“什么事儿?”

    “饭做好了。”男女并不同席,亲兄妹之间有客人的时候都是这样,除非萧宏愿意自降身价为二人沽酒。

    程同笑着同辛九郎打个招呼,退到他们这边,先将萧宏的端到车厢里,满意的端起自己的那份,笑问,“那边送的有份虾酢,酸甜适口,你可想尝?”

    酢,虾酢,久闻其名,但因这东西废料,西边少有,“给我分点吧。”

    萧宏拿出一个巴掌大的竹根雕的小桶一样的小碗,里面是红红的渍萝卜块和泡蒜,“也不白吃你们的。”

    说着递给程同一个小银盘味碟。

    “好精巧的心思。”程同赞了一声雕竹的小桶,“这匠人的东西何不在店中卖?”

    受萧宏影响,见到有意思的物件,他第一想法也是可以卖不?

    “那里还用你说。”萧宏笑骂,“婆婆索索的,快正经吃你的饭去吧。”两人如今相处真似兄妹一般。

    程同笑着去了,片刻带回一碟红红绿绿粉粉的酱,晶莹剔透处有似水晶,看起来很好吃。

    “你顺便将这锅汤给那两个书童带过去吧,这样路上吃馒头如何受得住?”

    “无妨,”程同笑着摇摇头,“你端过去的汤多,听说明天又是一天的路,他们受不得,你就受得住了?明天中午有口汤,你也能稍好些,这一程没有贵女,行程比较紧,我吃完米干也就够了,辛兄今夜怕是要喝酒,喝酒那里喝的进许多汤,一会儿我们吃完了肯定有剩,叫两个小子自己过来热热就行了,我们贸贸然送去难免打脸。”

    萧宏点点头,在安西的林府同长安大不一样,人和人的阶级分的如此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