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遇见女主

作者:走到左边向右转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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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离啥婚?你是不知道今天早上他俩有多热乎。咱姑娘肯定想开了。以后俩人就会好好过日子了。你也别再提离婚不离婚的了,让闺女听见了,再想起这一茬。”

    万千百说完,刚走到门口,就见隔壁的李大队长骑着自行车在他家门口。

    “老万,赶紧来上车。今天又来了一批知青。通知让现在去接呢。”

    万千百一听知青,脑袋就更疼了。

    就这下乡的一批批知青,干活儿的没几个,惹事儿的可不少。

    不是男知青和村里的姑娘谈恋爱,又不肯结婚。就是女知青仗着自己好看,让村里小伙子帮忙干活儿,但就是不和人家处对象。

    还有就是那些知青刚来的时候都是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啥活儿干不了,还需要村里给他们拨出来一些粮食。

    想想就来气。

    知青来了,村里那些破事儿至少要翻个三倍。

    万千百叹了口气对自己媳妇儿道:“我去镇上接人了。你先去上工吧。”

    林桂娟也知道知青的事儿,肯定又要万千百烦了。点了点头,没再提万苗苗的事儿。

    万苗苗这边儿吃完饭就立马回到了自己的屋子。拿出了那个钱包,一看上面的数字, ,昨天她拿了90块钱,就没有放回去。

    剩下的钱应该是,也就是说这个钱包每天都会增加50块。

    万苗苗想到这个钱,心里激动坏了。

    50块呀!要知道他爹娘一个月也没有50块。而她自己什么都不干,这个钱包每天都会增加50块。如果她以后再做点生意的话,那每天能收入多少钱简直不敢想象。

    不对,是万苗苗一定要找到一个挣钱的法子。让这些钱可以通过明路进来,这样花起来才理直气壮。

    万苗苗本来想将原主的几百块钱也放到钱包里。但是想了想,保不齐哪一天她就需要当着别人的面儿拿出来很多钱。

    这钱包确实不好当着别人面儿拿出来。

    所以原主的钱还是放在铁盒里吧。

    她还不信了,有人还敢偷到大队长家?

    万苗苗看了看太阳。皱了皱眉,她家连块表都没有,也不知道现在大概几点了?

    看起来也就六七点左右。但是没有具体时间,万苗苗还是觉得不习惯。

    看来她要尽快的买一块儿手表了。顺便给她爹买一块儿,再给陆一鸣买一块儿。

    想着万苗苗又从钱包里拿出了150块。准备等会儿去镇上黑市看看有没有卖手表的。

    万苗苗以前看的年代文,一块儿手表在黑市上的话要100多块,将近两百块。

    当然,手表属于稀缺物品,能不能买到还不一定。

    万苗苗主要还是为了去黑市踩踩点儿。她想要多买一些东西放家里,让家里人每天都可以吃好喝好。

    万苗苗收拾好之后,又出门向镇上走去。

    今天运气不太好。没有看到牛车,只能走路去了。

    万苗苗走到镇上用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到镇上的时候已经有点热了。

    万苗苗准备先在镇上逛一逛,找一找黑市在哪里开,还没来得及逛,就被一个声音叫住。

    “苗苗,你怎么在这儿?”突然万苗苗听到了他爹的声音。

    万苗苗回头。看到他爹身后跟着几个穿着明显比农村人好很多的人。她一下就猜到了这些人应该是知青。

    “爹,你怎么在这儿?”

    万千百见万苗苗竟然反过来问他。不由笑出了声,温柔的回道:“我来接知青。你呢?来买东西吗?”

    万苗苗看了看那些知青,对他爹点了点头。

    “家里大白兔糖没有了,我想来买一点。”听到万苗苗这么说,跟在万千百身后的几个知青眼神都闪了闪。

    要知道大白兔奶糖在这个年代可算是奢侈品。毕竟在肉只需要7毛钱一斤的年代,一颗大白兔换算下来大概就要三四毛。

    平常人家可不会吃大白兔奶糖。能有一两块儿冰糖解解馋就不错了。

    听到万苗苗这么说。万千百心疼的道:“没有了,你跟爹说呀。爹去向李大队长借自行车来给你买。你是不是走路过来的呀?累不累?”

    说着万千百向万苗苗走去。从兜里掏出了一张大团结递到万苗苗手上。

    “逛逛有什么想买的就买,这是爹这个月的工资,零花钱回去管你娘要。”

    万苗苗拿着大团结,心里不由的柔软了下来。

    万千百和林桂娟对她姑娘真的是没话说。甚至放到现代也可以算是宠溺姑娘的了。

    万苗苗从小到大可是什么都没有缺过。在这个年代真的是太难能可贵了。

    “谢谢爹。那爹你们先回去吧。我等会儿买完东西看有没有牛车,有牛车我就坐牛车回去,没有我就慢慢溜达回去。中午等我给你们做好吃的呀。”万苗苗拿过大团结,笑的甜甜的说道。

    “做啥饭,我跟你娘去吃大锅饭就行。你别着急回家,你去国营饭店吃完午饭再回家。”万千百一听万苗苗还要做饭,心疼坏了。

    万苗苗也知道跟万千百掰扯没用,只能甜甜的笑着,也不回答万千百的话。

    万千百正要说着什么,就见身后的一个男知青站出来:“你是大队长的闺女?我们是下乡的知青。我叫李耀。”

    万苗苗听到他的话,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他一遍。

    哦,这个人就是他笔下的男二啊。喜欢女主的大笨蛋。

    不过长得也确实挺斯文的。毕竟有一句话说得好,男主是女主的,男二是读者的。

    所以男二肯定也要长得很好看才能让读者喜欢。

    突然,万苗苗想到,女主是和男二一起下乡的。那么女主也就在这些人里啦。

    万苗苗看了这些知青一遍。立马锁定了女主。

    毕竟她把女主写的非常貌美,而且最有特点的是在女主的眼下有一颗泪痣。可以说是美人的标配了。

    仔细看了看,李文文果然和她写的一样。外表看起来柔柔弱弱的,有若柳成风之姿,很招男人疼惜的类型。尤其是大男子主义的那种男生最喜欢这样的了。

    当然说的就是男主,村霸万盛凯。